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团学干部选拔工作实施办法
发布时间:2016-11-22  浏览次数:0

为了有组织有纪律地完成学院各项工作,建立一支勤政、高效、务实的学生干部队伍。遵循“民主推荐、组织考核”的程序,坚持实事求是、因事设人的原则,结合多年来学院选拔干部工作经验,制定以下办法。

一、选拔条件

1、热爱学生干部工作,动机端正,责任心强,组织集体观念浓厚;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、制度,敢于揭发和批评违纪行为。

2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勤于思考,勇于创新。有热情、工作主动、肯于吃苦、甘于奉献、积极承担社会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较好完成各项任务。

3、有一定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,能独立起草相关计划、决议、总结,独立主持会议、布置落实各项工作。

4、学生干部要符合"一好、二强、三高"的标准,即学习好、工作能力强、自控能力强、思想觉悟高、政治热情高、群众威信高。以身作则,顾全大局,维护集体利益,能真正起到模范表率作用。

5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名次不低于班级半数,年内无不及格现象。

二、选拔原则

1、察言观行,以行为主的原则。对学生干部的选拔,既要听其言,又要观其行,二者缺一不可,且以观其行为主。

2、既要看长处,又看短处,以其长处为主的原则。选拔学生干部时,对学生的优点要认识够,对其缺点要认识透,全面客观地认识学生,并以其自身特点分配职务与任务,才能在工作中用其所长,避其所短,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干部的积极性,充分运用每一个学生干部的才能与智慧。

3、与个别考察相结合的原则。通过民主推荐与个别考察相结合,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对被推荐者进行广泛的考察,全面了解其在班级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及其他情况,然后做出综合评议。

4、公平竞争德才兼备的原则。即学生在评选资格上是均等的,在选拔条件、选举及结果上是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,按照学生德才、能力等条件择优选定并依据其自身特点任职。

5、合理分工、优化组合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整体作用的原则。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能特点和每个学生的特长及能力大小,按岗位确定适当的人选,量才用人,用其所长,使其职能相称。

三、选拔办法

1、报名。由原院学生会主要团学干部组成学生干部选拔筹备组,在院团委领导下开展学生干部选拔工作。每年10月-11月份为学生干部增补工作月,先由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,符合学生干部条件、志愿为广大同学和学校服务的同学均可报名,报名时填写《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选拔报名表》,签署辅导员、系团总支意见后,交到学生干部选拔筹备小组。

2、审核。学生干部选拔筹备小组按照学生干部条件对报名同学的学习成绩、平时表现等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。

3、面试。由院团委老师及原团学干部组成面试考核组。面试主要通过提问问题、设置情境、谈话等方式了解参选选手应变能力、思维能力、敏锐性、执行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。

4、竞职演说。由院团委老师及原院团学干部组成评审组,邀请分管院领导出席。本环节主要由参选同学以演讲的形式阐述对所竞选岗位的认识、施政纲领等。

5、投票选举。通过以上环节产生预备候选人,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候选人,由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选出新任增补委员。

6、公示。新当选学生干部在全院公示一周,并由院团委老师在各系各单位征求意见。

7、学生干部任职通报。公示一周后,宣布学生干部上任,为便于院系共同对院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,由院团委出示学生干部任职函通报到各系,由当选学生干部本人交到所在系领导。

8为便于掌握参选学生全面情况,学生干部选拔期间,组织开展培训、素质拓展等活动,在活动中互相了解、互相交流和学习。

9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10本办法解释权归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