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院):
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、“五•四”运动100周年,引导广大学生继承“五•四”运动的光荣传统,弘扬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,增强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爱校意识,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修身主题教育,弘扬铁道兵精神,传承三魂文化,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,展示我院青年学生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,营造积极向上、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,学院团委决定举办以“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”为主题的“红歌颂中华”合唱比赛。现将比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活动主题:
传承百年五四精神 唱响青春爱国旋律
二、比赛时间:
2019年5月15日18:30(周三)学府路校区
三、比赛规程:
(一)参赛组队。以系(院)为单位组建参赛队,每系(院)一支参赛队,参赛人数为50—80人,指挥1人。鼓励本系(院)教职工参与合唱。合唱比赛的主方阵队员、指挥及领唱人员须是在校学生(教师以及外单位人员不可参与或担任)。
(二)评委组成。由每个系(院)党政主要负责人2人,团委以及学院艺术指导教师等人员组成。
(三)合唱曲目。每支合唱队参赛曲目为2首,一首必选歌曲《铁道兵志在四方》,自选歌曲要求符合“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、 “五•四”运动100周年”的红色系列歌曲,也可从附件3提供《自选歌曲曲库》中选择,两首歌曲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。
(四)伴奏演唱。参赛队自备伴奏(格式为MP3),演唱形式可根据歌曲内容适当变化,如领唱、轮唱等,可配朗诵。
(五)合唱背景。各系(院)自行录制合唱的背景(可为PPT、动图,建议为高清视频),要求录制格式4:3(格式MP4)。背景时长请和歌曲相对应,背景的选取可为主题相关或者系(院)部优质校建设当中的图片视频资料整合。
(六)注意事项。
1.观众距离舞台较近,请各系(院)注意串场节目的安全,并提早向院团委报备。
2.舞台配备4个固定位置电容麦,2个手持麦。为防止产生消叫,尽量避免使用手持麦。
四、奖项设立:
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个、二等奖两个、三等奖四个;设两个最佳组织奖、两个(个人)最佳指挥奖。
五、评分办法:
各参赛队按照抽签顺序参加比赛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委依据《评分细则》(见附件1)现场对参赛队进行评分。评分实行百分制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取其余平均分(保留两位小数)为合唱队比赛成绩。
六、活动要求: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系(院)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渗透文明修身教育,调动师生参与的积极性,尽早组建合唱队伍,精选歌唱曲目,制作背景视频,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排练,争取以高质量节目参赛。各参赛队伍将《参赛情况登记表》(见附件2)于4月8日17:00前提交院办公楼122团委办公室。4月12日前,参赛自选曲目伴奏提交到院团委办公室。
(二)遵守安排,参加比赛。
活动具体安排见下表:
“红歌颂中华”合唱比赛安排表
序号 | 时间 | 工作内容 |
1 | 4月8日前 | 《参赛情况登记表》提交院团委办公室 |
2 | 4月12日前 | 参赛自选曲目伴奏提交到院团委办公室 |
3 | 4月19日前 | 确定最后参赛曲目伴奏及系部视频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|
4 | 4月30日14:30 | 到院团委办公室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|
5 | 5月15日18:30 | 四水厂路校区及学府路校区工作人员、参赛队员、9个系(院)每系80名观众18:20入场完毕。 |
附件1:评分细则
附件2:参赛情况登记表
附件3:自选歌曲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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